真理探討系列之一 佛教一般的教化
2019-10-18 13:27:20
二千五百多年前,在印度喜瑪拉雅雪山腳下,有一個印度迦毗(ㄆㄧˊ接连,辅助)羅衛國,王子結婚生子,二十九歲時,看清了浮華世間的虛幻,生老病死之苦的逼迫,他毅然捨棄了一切的榮華富貴,終於體證了生命的真實本体, 再沒有恐怖迷惑,心靈寧靜熹悅,祂就是釋迦牟尼佛。 在49年的弘化生涯中,最初佛陀把生命的真實本体直接暢述出來,宣演《華嚴經》,「華嚴經」被公認為是頓悟佛法的「經中之王」,當時大家都聽不懂,只講了二十一天後,便改說漸修入門的經典《阿含經》。 超脱一切煩惱的一般的教化,略舉一些於下: (I)基本的佛法:以淺顯的因缘果報引導有缘人離邪歸正。 *** 四諦法:「諦」是「實相」,「真實」或「事實」。四諦的因果關係如下: (一)苦諦—迷失的果 (二)集諦—迷失的因 (三)滅諦—明白的果 (四)道諦—明白的因 註一:四大苦:生、老、病、死 註二:八苦:生、老、病、死、五陰盛苦、愛別離苦、怨憎會苦、求不得苦 *** 十二因緣法:解釋人為什麼會在生死苦海中打轉、輪迴的道理。 過去 — (1)無明 (2)行—因 [業根] 今世 — (3)識 (4)名色 (5)六入(六處) (6)觸 (7)受—果 [染着] (8)愛 (9)取 (10)有— 因 [業根] 未來 — (11)生 (12)老死—果 [受報] (II)修持的方法:從修持自己的「身、口、意」逐漸改惡為善 *** 由身、口、意引發出來不合理的行為是「十惡」: (一)殺生 (二)偷盜 (三)邪淫 (四)妄語 (五)惡口 (六)兩舌 (七)綺語 (八)貪欲 (九)瞋恚 (十)邪見 如果能夠不違犯十惡,那麼就叫做「十善」了。 現將十善簡單說明於後: (一)不殺生——不傷害有生命的動物。 (二)不偷盜——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據為己有。 (三)不邪淫——不違反道德、法律而貪圖女色。 (四)不妄語——不說謊、不偽證。 (五)不惡口——不以惡毒、污穢的話罵人。 (六)不兩舌——不挑撥離間,不搬弄是非,破壞人與人之間的感情。 (七)不綺語——不說淫蕩輕浮、雜穢不正的話。 (八)不貪欲——不非份貪取、貪求無厭,應知足少欲。 (九)不瞋恚——平心和氣、不惱怒、不光火,凡事皆做退一步想。 (十)不邪見——不可昧於事理,凡事應以智慧觀察,不可輕生偏見與誤解。 「身、口、意」也叫「三業」; (一)身業:殺生、偷盜、邪淫。 (二)口業:妄語、綺語、惡口、兩舌。 (三)意業:貪欲、瞋恚、邪見。 *** 戒定慧: 這是佛教初步修學的三個步驟,叫做戒定慧三學,由戒生定,由定發慧,以持戒習禪作為求慧的手段。這個慧與一般的知識不同,一般的知識離不了意識的分別對待,祗有從定所生的慧,才能對事物作入理的觀察,得到它的真相。 陰天有太陽,只是被雲層障礙住了。心中的妄想就是層層障礙的雲層,遮住了本性,所以我們要嚴守戒律,除去一切妄想,讓心清淨,心就得定了,心定了就生智慧,轉煩惱為菩提。 *** 禪定静坐: 二千五百年前,釋迦牟尼在菩提樹下悟道後,決定把心領神會的頓修法門直接暢述出來,可惜大家都聽不懂,過了二十一天便改說漸修法門。後來的修子不悟,以佛陀在菩提樹下之坐相,定下了一套禪定静坐的法則,如今很受一般修行人喜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