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物有本末,事有終始》
字照:「物」凡所有相也。「本」物體性也。「末」物質用也。
釋照:凡所有相,體用相隨,有性本質末。凡所有事,有終有始。
點照:無有生滅者本,有成壞者質,凡所有相,無本質不存,無質本無依,本末相依也。
人之本性也,人之用軀也。無性軀不用,無軀性無依,性軀相依也。
此兩者以為本末,故物有本末。
事有終始不為終始者,輕重本末也。其終也果,果能致其終者,其始不廢也。凡
事亦若是,無終則始廢,此明本末之道而後事有終始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