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句解      經典寶藏


復命章第十六

2015-06-12 17:33:06

復命章第十六

註:歸根復命的第十六章。

  致虛極。

  註:至於虛空妙理的極點。

 守靜篤。

  註:守著妄念皆幻的篤誠。

 萬物並作,吾以觀其復。

  註:至於虛極靜篤即能徹悟萬物之發育而周復的道理。

 夫物芸芸,各歸其根。

  註:講到萬物得了虛空之真,所以芸芸的長大,但是各彙的萬物到了最後還

    是要歸著原來的根本。

 歸根曰靜。

  註:歸著原來的根本,這叫做靜的道理。

 靜曰復命。

  註:靜的道理叫做萬物往復的正命。

 復命曰常。

  註:萬物往復的正命,這是自然不變的法則。

 知常曰明。

  註:知道天地自然不變的法則就是明理之人了。

 不知常,妄作凶。

  註:人不知自然不變的真理,所以才會妄作而惹災凶。

 知常容。

  註:知道自然不變的真理,就有容納一切之寬宏心。

 容乃公。

  註:有容納一切寬宏之心,即能合乎大公無私之心。

 公乃王。

  註:有大公無私之心,即能合乎王道之心。

 王乃天。

  註:有王道之心,即能合乎天之心。 

 天乃道。

  註:有天理之心,即能合乎道之心。

 道乃久。

  註:有道心,則能長久不滅。

 沒身不殆。

  註:有道心,不但一生用之無盡,而至於身死亦不危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