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句解 經典寶藏
復命章第十六
2015-06-12 17:33:06
復命章第十六
註:歸根復命的第十六章。
致虛極。
註:至於虛空妙理的極點。
守靜篤。
註:守著妄念皆幻的篤誠。
萬物並作,吾以觀其復。
註:至於虛極靜篤即能徹悟萬物之發育而周復的道理。
夫物芸芸,各歸其根。
註:講到萬物得了虛空之真,所以芸芸的長大,但是各彙的萬物到了最後還
是要歸著原來的根本。
歸根曰靜。
註:歸著原來的根本,這叫做靜的道理。
靜曰復命。
註:靜的道理叫做萬物往復的正命。
復命曰常。
註:萬物往復的正命,這是自然不變的法則。
知常曰明。
註:知道天地自然不變的法則就是明理之人了。
不知常,妄作凶。
註:人不知自然不變的真理,所以才會妄作而惹災凶。
知常容。
註:知道自然不變的真理,就有容納一切之寬宏心。
容乃公。
註:有容納一切寬宏之心,即能合乎大公無私之心。
公乃王。
註:有大公無私之心,即能合乎王道之心。
王乃天。
註:有王道之心,即能合乎天之心。
天乃道。
註:有天理之心,即能合乎道之心。
道乃久。
註:有道心,則能長久不滅。
沒身不殆。
註:有道心,不但一生用之無盡,而至於身死亦不危險。